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重点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
主要强化食品、药品、种业等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重要展会、重要时间节点执法保护;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打击专利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治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通过学习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地理产品标志保护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国人民共合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法、各类运动会、大型活动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如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配套的司法解释、规章等等,使得知识产权权利人行使权利和国家社会团体管理和和保护知识产权,进而促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发挥更大的法律作用、社会作用和国际作用。
专利是产品的,则侵犯行为是为生产经营目的地制造、使用、许诺销售(像展会那种比较多)、销售、进口;
专利是方法的,则侵犯行为是使用这种专利方法,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方法获得的产品。
如果你的中国专利是外观设计专利,常常有很多的玩具商因为玩具的外形被山寨了利用手头的专利进行起诉。外观设计的侵犯行为就是为生产经营目的地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带专利外观设计的产品。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1、依法受理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处理展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2、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以巡视、督导等方式监督主办方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3、依法查处展会期间发生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4、建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的信息披露制度,提供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查询服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会展业秩序,推动会展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各类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有关专利、商标、凯发网站的版权的保护。
第三条 展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监督、检查,维护展会的正常交易秩序。
第四条 展会主办方应当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展会主办方在招商招展时,应加强对参展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及相关宣传资料等)的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在展会期间,展会主办方应当积极配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展会主办方可通过与参展方签订参展期间知识产权保护条款或合同的形式,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五条 参展方应当合法参展,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应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部门的调查予以配合。
1、依法受理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处理展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2、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以巡视、督导等方式监督主办方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3、依法查处展会期间发生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4、建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的信息披露制度,提供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查询服务。 知识产权管理实质上是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权实行财产所有权的管理。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知识产权虽然在形态上有其特殊性,但它仍然是客观实在的财产。所以,我们仍然可以对无形的知识产权进行科学管理,提高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效益。 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知识产权的开发管理。企业应当从鼓励发明创造的目的出发,制定相应策略,促进知识产权的开发,做好知识产权的登记统计,清资核产工作,掌握产权变动情况,对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直接管理,对非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管理、监督。 (二)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主要对知识产权的经营和使用进行规范,研究核定知识产权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制定知识产权等等。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管理。对知识产权使用效益情况应统计,合理分配。 (四)知识产权的处分管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对知识产权的转让、拍卖、终止。